礦用錨索錨具按錨固性能或適用范圍分為:
I類和II類兩種。I類礦用錨索錨具適用于承受動、靜荷載的無粘結或有粘結的預應力混凝土結構,其錨固性能指標可達到國際標準。
第II類礦用錨索錨具錨固性能低于國際標準,僅適用于有粘結的預應力混凝土結構。且礦用錨索錨具只能置于預應力筋應力變化不大的部位,如簡支梁端部。礦用錨索錨具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錨固性能要求,對I類礦用錨索錨具的預應力筋礦用錨索錨具組裝件,除必須滿足靜載錨固性能外,尚須滿足循環(huán)次數為200萬次的疲勞性能試驗,在抗震結構中,還應滿足循環(huán)次數為50次的低周反復作用荷載試驗。II類礦用錨索錨具只須滿足靜載錨固性能的要求。以保證預應力筋可靠錨固,嚴防滑脫。
2)當預應力筋礦用錨索錨具組裝件達到實測拉力(F)時,除礦用錨索錨具設計允許者外,全部零件均不應出現肉眼可見的裂縫或破壞。
3)應滿足分級張拉、補張拉等張拉工藝的要求,并宜具有能放松預應力筋的性能。
4)礦用錨索錨具或其附件上宜設置灌漿孔道,它應有足夠的截面面積,以保證漿液的暢通。5)錨固過程中預應力筋的內縮量,應符合現行標準<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>的規(guī)定。
礦用錨索錨具采用兩端對稱同時張拉、張拉力和伸長量雙控法,兩端千斤頂升降壓、畫線、測伸長、插墊等工作一起進行。 千斤頂就位后,先將主油缸少許充油,使之蹬緊,讓礦用錨索錨具繃直,在礦用錨索錨具拉至規(guī)定的初應力σ0時,停機量測原始空隙并畫線作標記。
礦用錨索錨具的張拉順序綜合以下幾方面因素核算確定:其一避免張拉時構件截面呈過大的偏心受力狀態(tài),不使砼邊緣產生拉應力;其二計算并比較分批張拉的預應力損失值;其三是盡量減小梁體產生過大的上拱度,防止梁體開裂或變形嚴重。
經綜合比較,采用了兩階段傳力錨固法張拉,即T梁砼強度達90%后,首先張拉錨固于梁端的N1-N4礦用錨索錨具,對此4根礦用錨索錨具的孔道壓漿,然后存梁;為減小T梁的徐變上拱度,錨于梁頂的N5-N7礦用錨索錨具待架梁前再進行張拉并壓漿,隨即架梁。
采用兩次張拉工藝的另一優(yōu)點是:先張拉一部分礦用錨索錨具,對梁體施加較低的預應力,使梁體能承受自重荷載,提前將梁移出生產梁位,可大大縮短生產臺座使用周期,加快施工進度。
礦用錨索錨具張拉先后順序:N2→N3→N1→N4→N5→N6。 邊梁礦用錨索錨具張拉先后順序:N2→N3→N1→N4→N5→N6→N7。 礦用錨索錨具張拉施力程序:0→初應力σ0→控制應力σk(持荷2分鐘錨固)。σk為張拉時的控制應力(包括預應力損失在內)。
張拉施工的工作順序:穿束→安裝礦用錨索錨具→安裝千斤頂及張拉設備→張拉、錨固→拆除千斤頂及張拉設備→壓漿→存梁。 礦用鋼絞線,橋梁鋼絞線。